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等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20 作者:李群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9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已启动,请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918日(周二)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人事人才中心(新电气大楼A313)。

说明:首聘期内的老师需已完成合同要求的论文及科研任务,方可申请国家公派项目。

联系电话:87540301    邮箱:rsceee@163.com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1219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9年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19年选派工作,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6 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 6-24 个月。

2、选派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身心健康。

2、符合《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5)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9>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915--110期间登录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 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上表格请打印一份,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

2、提交材料:(1)《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纸质版。(2)“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纸质版。(3)申请人网上申报生成的申请表纸质版(一份)。(4)外语证明材料(外语本科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其他类型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5)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证明材料。(6)外方邀请函(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1941日后)。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6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一场留学研修工作的报告。


附件:

1、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职称证明模板

4、注意事项

5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人事处联系人: 高永明   87543610    


人 事 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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