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气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20 作者:郝琳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和《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的相关规定,我院将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929

注:申报表请先行提交电子版,形式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提交纸质版。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材料

1、专任教师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由于之前已提交了摸底材料,此次仅需补交以下材料:

①《专任教师职务申报表-申报正高用》(附件1)、《专任教师职务申报表-申报副高用》(附件21份;

② 论文检索报告(含收录情况、他引次数);

③ 贴有“申报材料封面式样”(附件7)的档案袋。

2、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高级岗位者,由于之前已提交了摸底材料,此次仅需补交以下材料:

①《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非专任教师用》(附件31份;

②《业务成果统计表》(实验技术)(附件41份;

③ 贴有“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附件7)的档案袋。

(二)十三级岗位申报材料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用)(附件51份。

(三)预聘制人员申报材料

1、《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6

2、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份。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认定为教学事故责任人等情况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文件规定,教学科研并重岗和教学岗教师首次晋升高级岗位时须参加过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针对首聘期前三年的申报人员本年度申报可不作此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文件规定,“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需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4、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人事【20221号)文件执行。

5、实验技术系列中科研实验人员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岗位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可参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关于理工医管类科研型相应高级岗位的相关申报条件执行。

6、年龄、学术成果等统计截止到2024630,任职年限统计截止到校聘任会召开当月(202412月)。

 

联 系 人:李群  郝琳          联系方式:87540301rscee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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