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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系所:
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组织学校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的通知”和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软件类无形资产(含数据类)申购论证工作通知”,现正式启动我院2022年度大仪(单台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简称大仪)集中申购论证工作。目前学校大仪(含自行研制的大仪)必须由学院集中申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因此,请老师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准填报。有关要求如下:
1、 凡是学院内部在2022年度有购置需求或拟自行研制的大仪,无论经费来源或目前是否落实,都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此前申购论证已获批通过的请勿重复申购,但以往通过论证的设备,若技术指标或价格的变幅超过20%且还未启动购置的,需重新论证)。
2、 对购置单价50万元和自制单价10万元以上的软件类无形资产,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组织开展集中申购论证,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
3、 集中申购论证优先支持学院(学科)共享实体平台的大仪。凡拟用“双一流建设”国重经费等公共办学经费购置的科研教学仪器必须放在共享实体平台开放共享。
4、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系所提交的申报书进行集中评审论证,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1)可通过购买测试、化验或加工等服务代替购置大仪的;(2)学校已有类似大仪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3)不纳入学院(学科)共享实体平台统一管理的。
特别注意:由材料费报销最后转为固定资产且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自制设备,也在此次填报范围内。
请各系所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8)的电子版至系所管理员。
附件:
1、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附件2)
2、非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附件3)
3、单价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件4)
4、自制仪器设备计划(附件5)
5、自制仪器设备论证报告(附件6)
6、购置类大型软件无形资产(50万元及以上)申购论证报告(附件7)
7、自制类软件(单价10万元以上)申购论证报告(附件8)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