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服务

相关链接

Link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资产管理

关于组织学院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2-04 作者:古晓艳 浏览次数:

全院各系所:

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组织学校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申购论证的通知,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大仪(单台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简称大仪)集中申购论证工作。目前学校大仪(含自行研制的大仪和软件)申购论证方式一律为“单位集中申购论证”,必须由学院集中申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因此,请老师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准填报。有关要求如下:

1凡是学院内部教学科研机构、共享平台、课题组、个人(含拟引进人才)于2021年、2022年有购置需求的大仪,无论经费来源或经费目前是否落实都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此前申购论证已获批通过的请勿重复申购)。拟自行研制的大仪和软件、网页开发也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范围。

特别注意:由材料费报销最后转为固定资产且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自制设备,也在此次填报范围内。

2集中申购论证优先支持学院(学科)共享实体平台的大仪。凡拟用“双一流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公共办学经费购置的科研教学仪器必须放在共享实体平台开放共享。

3、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系所提交的申报书进行集中评审论证,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1)可通过购买测试、化验或加工等服务代替购置大仪的;(2)学校已有类似大仪且年使用机时较低的;(3)不纳入学院(学科)共享实体平台统一管理的。

请各系所务必于20201215前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7)的电子版至系所管理员。

附件:

1、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附表2

2、非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计划(附表3

3、单价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附表4

4、自制仪器设备计划(附表5

5、自制仪器设备论证报告(附表6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