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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依据《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电气与电子学院安全与实验室运行管理工作条例》拟定了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规范。本规范所指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和家具。单台(套)价值(以下统称为“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作为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建账管理,其中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属于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家具,须到房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500元以下的家具,经单位家具管理员验收盖章后进入财务报销流程,家具管理员做好领用登记帐。
资产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账物相符、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学院、使用单位、领用人三级管理体制。每台件资产均应落实使用单位和领用人。
一、学院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做好学院资产账、物管理,并做好与学校设备管理处、房管处家具管理科的联络工作,具体是:
1.作为学院和学校之间的联络员,学习并宣传、贯彻执行学校的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对口联络设备处设备管理科和房产管理处家具用具装具管理科,转达并执行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通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指导单位管理员开展相关业务、督促业务进程,汇总并上交业务结果,存档保存;
3.辅助学院分管领导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审核与资产相关的合同、论证报告等;
4.办理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各单位管理员与资产相关的各项事务;
5.负责学院行政资产验收、审核、清查、报废等各项账物管理。
二、系所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责
做好所在系、所和中心的资产账、物管理,具体是:
1.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调剂、处置等环节的实物核对,设备建账入库的初步审核;
2.资产动态管理,落实资产领用人,受理借用、归还、调剂、处置等业务申请;
3.本单位离退休、调出和离职人员的资产清退工作;
4.本单位资产各类统计数据的汇总及相关表格编制;
三、领用人主要职责
负责本人所领用资产的日常管理,具体为:
1.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保管、使用和维护资产,定期对资产进行自查,保证资产标签完整,确保账实相符;
2.购置或领用新资产后及时申请验收建账,资产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报损,发生遗失及时报失,发生被盗及时报案,退休、调出或离职时交还领用的资产;
3.积极开展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于使用率低下或长期闲置的资产及时申请调剂或处置;
4.负责所领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相关数据的统计、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