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ents
Links
Contact us
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学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更加努力的学习。
一、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名额:奖励名额:“中船奖学金”奖励研究生人数为15人/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12名、博士研究生 3名。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整,奖励金额合计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优秀学生。具体名额划分如下:
院系 |
博士 |
硕士2、3年级学生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3(每个院系推荐1人,最终从6人中选出3人) |
3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3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 |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
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1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二、基本条件
1.学业成绩优秀、品行端正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3.通过CET-6级考试者优先;
4.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本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选过程中要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
3.评选程序请按照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现场评选的流程。院系按1:2的比例推荐。
4.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受助者应获得所在学院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
5.最终由“中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现场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见附件,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奖学金自评表;
3.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4.个人成绩单(加盖公章);
5.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五、评审时间:
请于12月10日上午9点前将上述评审材料纸质版交至西二楼215研工组,同时将以上材料扫描成一张PDF文件后12月10日上午9点前以院系-姓名-学号命名并发送至seeegs@hust.edu.cn邮箱。
电气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