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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为了做好2023年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学制内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平台开放时间(导师/学生端):10月12日14:00-17日12:00
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第四条规定,上一学年中有课程不及格、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等情况,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一)评选三好研究生
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1)政治思想好。
2)学习好,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说明:
1.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2.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硕士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研究生除外)。
3.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4.凡申请三好研究生者,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5.优秀研究生按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党支部讨论评选、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室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二)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评选条件: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三)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均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四)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享受奖学金,且同年内不能兼得。
(五)凡获评优秀研究生者(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均需要在10月12日14:00-17日12:00间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详实填写表格内容,所有参评者在系统中经导师在线审核(需在10月12日14:00-17日12:00间),党支部讨论评选,辅导员审核,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班级符合条件人数和上一年度集体荣誉获得情况综合分配。各班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依据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初步推选,班级获评同学在系统申报信息,党支书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并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于10月17日下午15:00前将本支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纸质版)交至电气大楼A213研工组办公室德育助理处。院系党委进行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
(六)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填报所获奖项,由院系审核提交。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在学校表彰文件公布后,由学生自助打印),后期学院将获评同学的《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其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后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由于本次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的信息为准,故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个人申请材料。
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四)2023级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知行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完成硕士学制的不参评)。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六)评定知行优秀奖学金的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系统开放时间(导师/学生端):10月12日14:00-17日12:00
(七)凡获评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申请者需要在10月12日14:00-17日12:00间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实填写表格内容,所有申请者在线经导师审核(10月12日14:00-17日12:00间),党支部讨论评选,辅导员审核,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班级符合条件人数和上一年度集体荣誉获得情况综合分配至各支部。各班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依据下放指标公平、公正、公开完成初步推选,确定出知行优秀奖学金三等奖的同学,并推选出两位同学上报至院系,参评知行一、二等奖学金,班级获评同学在系统申报信息,推选参评一、二等同学,在系统申报时填写一等。党支书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并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下午15:00前将参评知行一、二等同学的纸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打印)、《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知行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与《电气学院知行奖学金证明材料汇总》(附件4)以及本支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交至电气大楼A213研工组办公室德育助理处。院系党委进行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
(八)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在学校表彰文件公布后,由学生自助打印),后期学院将所有获评知行同学的《华中科技大学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其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后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由于本次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除参评一、二等知行奖学金同学外,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的信息为准,故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个人申请材料。
三、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一)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称号;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二)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三)所有获得优秀研究生获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需要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填报自己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最终获得奖项的奖学金发放均通过财务平台发放,银行账号以财务平台数据为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银行账号信息此次不使用。
四、注意事项
(一)202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生在取得博士学籍当年,返回原硕士班级,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知行奖学金。
(二)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参评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时,对获评国奖之前取得的各类成果不能再次使用。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评人参评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时,获评社会奖学金之前的各类成果不能用于参评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获奖者再次申请其他年度的知行优秀奖学金时,最近一次获评之前的各类成果不能用于参评。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备注:
1.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2:00(含导师审批时间);
2.按照分配到各班的名额进行优秀研究生各荣誉和知行奖学金的评选,其中每班在选出获得知行奖学金的同学中再推举两名同学参评知行一、二等奖学金(并请这两位同学提交《知行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纸质版具体等级处,请使用铅笔填写,系统申请均填写一等及证明材料,并填写《电气学院知行奖学金证明材料汇总》(附件4)附于自评表后,并将证明材料按照自评表中所列项目进行排序。论文材料只需录取证明;如班内仅有一个名额,则选择符合参评要求的奖学金等级,推举参评一或二等奖学金),其余获得三等奖学金;一、二等奖评选落选的同学自动获得三等奖学金;纸质版材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知行奖学金自评表》连同证明材料及本支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提交时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3.知行奖学金一、二等奖参选涉及到论文和专利时需进行成果登记,请在系统中准确无误地登记各项信息http://yjspy.hust.edu.cn/ULoginST.aspx?service=http://yjspy.hust.edu.cn/Gstudent/SciResearch/Article_Reg.aspx
附:
【2019级博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48)
前10%:91.75
前15%:91.27
前20%:91.07
前30%:90.5
前50%:89.32
【2020级博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95)
前10%:92.34
前15%:91.45
前20%:91.09
前30%:90.5
前50%:89.52
【2021级博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101)
前10%:92.13
前15%:91.62
前20%:91.43
前30%:91.03
前50%:89.82
【2022级博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114)
前10%:92.2
前15%:91.43
前20%:91.11
前30%:90.6
前50%:89.25
【2021级硕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261)
前10%:92.86
前15%:92.5
前20%:92.23
前30%:91.6
前50%:90.05
【2022级硕士研究生分数参考线】(总人数298)
前10%:92.83
前15%:92.35
前20%:91.95
前30%:91.2
前50%: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