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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困补

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03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当年答辩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1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时间

2021103-20211030

三、奖励额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2019级的硕士研究生、2017级的直博生、2018级的直博生、2018级的普通博士生(非直博、教育博士、工程博士),需通过中期考核后方具备申请条件;2019级的普通博士生需完成资格审查后方具备申请条件;

(六)其他年级申请条件可能有所变动,如有新增,以最新通知为准。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一)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10%

(三)在学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四)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五)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六)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向院系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原则上由导师签字。

(二)党支部鉴定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班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8),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党支书要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于1020日下午16点前送至学院研工组办公室(电气大楼A213),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及《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评表》(即附件34同时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与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科技成果、社会活动、学生工作等。证明材料请提交纸质档,附于自评表后并按照自评表中所列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电气学院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汇总》(附件5)。

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012:各参评人将材料于1012日上午11点前交纸质材料至电气大楼A213研工组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seeegs@hust.edu.cn,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请。

材料包括:①纸质档材料(附件1345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34需导师签署意见;②电子档材料(附件1345,其中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电子档重命名为“姓名_班级_国奖申请.doc”如“张三_1001_国奖申请.doc”;

1013日、14: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不超过1:1.3的比例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之后会通过年级群等渠道进行公布;

1018日:候选人请于1018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1)。

1020日:各班党支部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档鉴定表(附件2)于1020日下午16点前送至学院研工组办公室(电气大楼A213)。

1020日后: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

评选结果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在学院内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注:学生在此期间请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查看公示名单)。

最终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供个人事迹材料及展示材料(详见附件67其中电子档提交至seeegs@hust.edu.cn)。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日



附:排名前10%硕士名单

20级硕士

学号

学位课加

权平均成绩

M202071557

94.61

M202071498

93.98

M202071621

93.63

M202071592

93.6

M202071569

93.48

M202071712

93.48

M202071542

93.43

M202071531

93.18

M202071573

93.17

M202071729

93

M202071606

92.99

M202071543

92.97

M202071528

92.96

M202071728

92.92

M202071590

92.71

M202071508

92.7

M202071556

92.7

M202071570

92.7

M202071607

92.69

M202071668

92.61

M202071529

92.58

M202071684

92.56

M202071696

92.55

M202071699

92.5

M202071565

92.44

M202071575

92.42

M202071604

92.38

M202071549

92.35

M202071480

92.32

M202071664

92.3

19级学硕

M201971454

94.95

M201971365

94.77

M201971396

94.4

M201971452

94.39

M201971404

93.95

M201971522

93.83

M201971450

93.7

M201971416

93.5

M201971602

93.45

M201971390

93.36

M201971378

93.32

M201971373

93.3

M201971411

93.27

M201971464

93.26

M201971370

93.1

M201971453

92.96

M201971415

92.91

M201971398

92.68

M201971468

92.62

M201971361

92.61

M201971388

92.55

M201971429

92.55

M201971427

92.5

M201971484

92.45

M201971451

92.35

M201971376

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