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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的制度

发表时间:2006-10-09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的制度

(试行)

为了在学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引导同学们合理安排好学习和生活,经学院学生工作组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

1、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3次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谈话教育;累计达5次者,联系家长协同教育;屡教不改者按《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0518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0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认真对待课程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出现一门课程不及格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谈话教育;两门功课不及格者,联系家长协同教育;屡教不改者按《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0518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0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周日至周四晚700930须到自习室或图书馆自习,严禁上网玩游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合理使用电脑,填写《电脑使用承诺书》,沉迷于网络游戏者由辅导员和家长协同教育,屡教不改者按《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0518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0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班委会、党员和学生干部

5、 班委会团结协作,在班上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包括早起床制度、寝室内务检查、晚自习检查、计算机使用情况检查等,并做好检查工作,学习校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以优良学风班作为班级学风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6、 党员、学生干部配合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年级学风建设工作,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开展 “一帮一”活动,带动全体同学共同进步;

三、年级辅导员

7、 深入把握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和场所,通过各种活动和竞赛,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学习朝良性方向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促学风;

8、 定期跟班听课,了解到课率、课堂纪律、上课效果等情况;定期检查晚自习时间寝室的情况和计算机使用的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9、 与学生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0、 加强与各系、任课老师、教务科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到互通有无、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