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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9-16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院()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学校将开展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09级、201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特优生的评选对象:

(一)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二)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三)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艺术类学习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含文艺类方面获奖)

各院()根据附件1中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符合选拔条件(一)、(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表》,于9月23日前交电气学院学生工作组(西二楼213);

(二)院()学生工作组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报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

(三)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公章,于928连同《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表》一起,提交给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亮胜楼202);

(五)启明学院组织专家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本年度学习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在选拔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校教[2008115号文的要求,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对本院()特优生候选人在自主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培养过程中,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落实特优生培养方案。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2.《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表》(启明学院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申报汇总表(启明学院主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20112012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

名额

()

名额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6

物理学院

3

经济学院

7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管理学院

7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8

中文系

2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哲学系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4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6

社会学系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1

法学院

2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2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10

软件学院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基础医学院

8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8

药学院

4

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公共卫生学院

2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11

法医学系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7

护理学系

1

临床医学专业中德实验班

5

信息类数理提高班

5

电气类实学创新实验班

4

机械类实学创新实验班

4

材料类实学创新实验班

4

基于项目的信息类专业教育实验班

2

计算机科学创新实验班

4

物理学基础学科实验班

4

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4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2

生物学基础科学实验班

4

光电“王大珩”班

1

能源类实学创新实验班

2

自动化理工交叉创新实验

2

合计

236

注:1. 符合选拔条件(一)、(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以上申报名额限制。2. 以上申报名额在评选时将有约17%的淘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