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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1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学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学院鼓励每位同学参与其中,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为保障我院学生顺利进行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院方面的负责机构

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关于项目类型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或项目)分为三类: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际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关于项目申报者

大创项目面向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鼓励申报人组织团队开展项目申报。申报人已承担院级(含)以上大创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原则上创新项目申报人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为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为本科三、四年级学生。批准立项时,申报负责人距离毕业应至少有一年时间。

四、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创新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3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6名。项目团队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队成员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项目。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4、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范围涵盖学院全体教职工和硕博士。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5、创业实践项目鼓励组建跨界(本院+外院系,本科+研究生)团队,支持学院在读或毕业的硕博士参加。

五、申报说明

1、学院鼓励学生自主确立项目内容。

2、对于尚未确定项目内容,但对项目开展方向有初步预期的申报人,可先配置团队并了解成员素质,学院将向教师、硕博士征集项目。

3、教师、硕博士和申报人之间实行直接的双向选择。

4、学生按照项目类型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后续程序包括管理办公室初评,专家评审,管理办公室审批立项,签订项目合同。

5、此次学生申报的项目,经学院审核和评选后,作为2017年院级立项项目,学院对此将注重项目实施质量和成果培育,对执行情况优秀、预期成果明显的项目,由学院遴选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后认定为校级项目乃至国家级项目。

六、具体时间安排

326日起,学院公布向教师、硕博士征集到的项目,尚未确定项目内容的申报人可与项目对应的教师、硕博士联系。

截止330日,教师、硕博士和申报团队之间完成双向选择。

截止47日,申报人需填写好项目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含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48日至410日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环节需准备现场答辩。

411日公示评审结果,11日至13日为公示期。对于无异议的项目将在414日完成签约等工作。

申报通知、项目征集结果、评审结果等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杨风开

联系电话:13339991996

Email962957033@qq.com

地点:西二楼101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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