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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召开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3-02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我院落实通知精神具体安排如下:

⒈各支部组织党员教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学习李长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教书育人、育人为本,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

⒉各支部组织相应的学习活动,讨论交流各自的学习体会和加强师德修养的打算。支部要整理保留好会议记录和党员的书面发言材料。

⒊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学校师德建设要求,引导党员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搞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本科教学评估。

各支部贯彻落实情况于31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电气学院党总支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关于召开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6年,校党委曾以校党〔200684号文件和校党〔2006112号文件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教授女儿回信精神活动作出全面部署,近期,教育部办公厅颁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的通知》(教师厅〔20071号),对将学习回信精神引向深入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通知》精神和校党委有关领导同志的批示,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总结提炼的《华中科技大学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学校师德建设及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的实际,各基层党组织在310日前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活动,要求每位党员教师发言,讨论交流各自的学习体会和加强师德修养的打算。同时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情况于31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上报邮箱:zzb@mail.hust.edu.cn

联系人:李小猛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