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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电气学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

发表时间:2017-01-06 作者:学院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为保证元旦春节我院党员和教职工勤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学校党委纪委要求,现明确学院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如下:

1. 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洁过节和严明纪律工作。在寒假前学院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专题学习学校《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研讨部署了进一步严明纪律工作的措施。学院所属各教职工党支部结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将节日期间的廉洁过节作为一项重要交流讨论内容。

2. 开展廉洁过节和严明纪律宣传教育。学院召开新年首次干部会议,会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严明纪律教育,明确全体党员和全体教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要求,教育全院师生过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教职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内容,学习《作风建设简明手册》中关于廉洁过节“12个严禁”的内容,营造崇廉尚俭过节的节日氛围。

3.严格落实上级的“12个严禁”要求。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4.加强纪律检查落实廉政职责。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系所主任书记要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和干部的“一岗双责”,深入系所开展谈心活动,同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落实情况检查。加强了春节及寒假期间经费管理,学院和各系所严格执行学校经费管理各系规定,不得使用公款组织吃年饭和召开文艺晚会,做到无公款吃喝,无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无用公款购买赠送年卡等年货礼品,无其它违法廉洁过节的行为。

电气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附件:学校纪委通知:http://one.hust.edu.cn/dcp/forward.action?path=/portal/anonPortal&p=anonPimShow&id=d909efd4d69c42daa11512c9aa69f34a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勤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各类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要加强监督管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杜绝“节日腐败”。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为其他党员干部树好榜样、作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严纠严惩高压态势

学校纪委将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职责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对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有关工作进行汇总梳理,总结有效做法,注意发现“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查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向校纪委提交专题情况报告。

举报邮箱:jwjbgs@hust.edu.cn。

举报电话:027-87543616、13260640197(张老师)。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