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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对2013年职务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项目进行统计和给予资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3-13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对2013年职务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项目进行统计和给予资助的通知

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对2012年学校职务专利申请和授权项目的统计和资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职务专利申请项目和专利授权项目统计

    1、请校内各院系对本单位于2013年的职务专利申请项目和2013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进行统计,按附件1和附件2所附表格进行汇总。

    2、统计范围为2013年申请的全部职务专利申请项目和于2013年获得授权的全部专利项目,包括单独以我校作为申请人和我校与其他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国内专利申请和国际专利申请。

    3、在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和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的专利和办理授权手续的专利,此次不用统计,由该中心(所)直接向科发院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二、2013职务专利申请资助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专利资助仅针对于201311日至20131231日提交的,且我校为唯一申请人的国内专利申请,对国际专利申请以及与其他单位或/和个人联合申请的专利学校不予以资助。

    2、专利资助的范围包括申请费、代理费、实质审查费、印花税以及专利授权当年年费等,上述费用对发明专利全额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半额资助。从专利授权次年开始的年费及其他费用不予资助。

    3、专利发明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应将缴费发票复印件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交院系科研秘书,由院系科研秘书统一交到科技发展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办理登记和资助手续。

    4、在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和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的专利此次不用申报资助资料,由该中心(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确定资助对象。

    5、请校内各院系科研秘书对申请资助的专利项目,按附件3所附表格进行汇总(在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和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申请不用汇总)

    请校内各院系科研秘书2014325日前将专利申请统计表(表1)、专利授权统计表(2)和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统计表(表3)经院系盖章后科发院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严志雄,同时提交表1、表2和表3的电子版光盘1张。

    本年度专利资助申报截止时间:2014325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4312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专利申请项目统计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专利授权项目统计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