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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电气工程学科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06-09-27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电气工程学科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加速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57号文批准,华中科技大学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作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现经与 达成协议,联合培养电气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学习。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


二、 报名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三、 招收专业
电气工程


四、 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工程硕士报名表”。要有工作单位人事(或教育)部门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学历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最近正面1寸登记照片5张。
报名地点: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五、 考试
学员参加工程硕士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 录取:
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七、 学费:
学习费用可一次付清也可分两阶段缴纳,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论文阶段。教材费自理。


八、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利用双休日或每年集中两次时间进行授课,一般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学位论文时间为1~3年。所有课程均由华中科技大学指派富有教学、科研和指导研究生经验的资深老师授课。


九、学位授予:
学员在修满所规定学分数,完成学位论文,并符合申请学位要求后,可申请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将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咨询电话: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027-87543035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05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