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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及答辩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29 作者:陈菲 浏览次数:

各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的通知》(校研〔201415号文),学院对2016级学术型硕士和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

按学校要求学位论文查重通过后才可进行盲审,全体同学务必在论文盲审前完成学位论文查重事宜。具体要求是,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命名规则:院系代码_学号_姓名,如:131_M2016*****_**),由学生本人自行提交到研究生院主页(http://gs.hust.edu.cn/)的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导师在该系统中再次审核后,由校学位办负责查重。论文查重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二、盲审送审材料

1.通过查重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统一上交到各系分管研究生主任办公室(可以只提交电子版,以各系具体要求为准),要求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电子版为PDF格式,命名规则:系所简拼+年份码+类别代码(X为学术型,Z为专业型)+序号,如:电机系学硕DJ2019X01;电机系专硕DJ2019Z01。此编号由各系主任编写并通知每位同学)。

2.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信息表(EXCEL格式,命名规则:系所代码+年份码+类别代码(X为学术型,Z为专业型)+学号,如:电机系学硕DJ2019XM2016*****,此编号由学生填写)。

3.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中写明(例如申请需回避的评审人等事宜)。

三、盲审送审及学位答辩时间安排

16月份申请学位的人员,将学位论文等材料于420日前提交给所在系所主管主任,经审核通过后,由系所统一提交到研究生科。

258日前,论文评阅人将个人的评阅意见返回给系所主管主任。

3.各系所整理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于511日前提交给研究生科。

4514日至25日为集中答辩时间。

5525日前各答辨秘书将整理后的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提交到研究生科,具体事宜详见研究生科网页的通知。因时间紧,事情繁杂,请各位老师同学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论文书写、审阅及答辩时间。

四、特别提醒

2012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办及省学位办每年将组织抽检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对于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学校依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对相应论文指导老师进行处罚。为此,再次要求严格按照校研【200939号文《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并请导师严格把关、认真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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