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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报送2019年(12月)学位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5 作者:陈菲 浏览次数:


各系、所:

根据校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我院研究生科2019年第四次学位审议收取学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115日,请各系所务必在此之前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学历博士

1.学位论文4本;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本;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3份;

4.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5.学位论文定稿表1份;

6.答辩审批表2份(非定向学生一份留存办答辩费用,只需交一份);

7.答辩评审表57份;

8.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套;(请在首页写上姓名、学号)

9.评定书封面、答辩决议、会议记录需复印并装订1份;

10.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毕业证、学位证使用)(蓝底,若已参加学校组织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学不提交);

11.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要求:131_学号_姓名。涉密论文除外)。

二、学历硕士

1.学位论文2本;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本;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4.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5.答辩审批表1份(非定向学生一份留存办答辩费用,只需交一份);

6.评定书封面、答辩决议、会议记录需复印并装订1份;

7.答辩评审表35份;

8.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毕业证、学位证使用)(蓝底,若已参加学校组织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同学不提交);

9.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要求:131_学号_姓名。涉密论文除外)。

三、专业学位硕士(双证)

1.学位论文2本;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本;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3份;

4.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5.答辩审批表1份(全日制非定向学生一份留存办答辩费用,只需交一份);

6.评定书封面、答辩决议、会议记录需复印并装订1份;

7.答辩评审表35份;

8.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毕业证、学位证使用)(蓝底,若已参加学校组织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同学不提交);

9.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要求:131_学号_姓名。涉密论文除外)。

四、非全日制硕士(单证)

1.学位论文2本;

2.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本;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3份;

4.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5.单位介绍信1份;

6.答辩审批表1份;

7.答辩评审表5份;

8.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蓝底)和同一版本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命名,jpg格式,尺寸150×210);

9.评定书封面、答辩决议、会议记录需复印并装订1份;

10.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命名要求:131_学号_姓名。涉密论文除外)。

五、其它

1.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电子版Excel格式)、答辩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

2.学位论文涉密审核表、暂缓上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管理上下载)

3.所有答辩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下载。请自行做好封面贴于档案袋上并在上面标注清楚学号,姓名,专业及各类材料份数。

六、特别提醒

1.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答辩秘书务必在1115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网址http://gs.hust.edu.cn/,研究生、导师请从研究生导师端口进入,答辩秘书请从管理端进入)。该系统所有环节都完成方可接受纸质版材料。

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入口见下图,用户名和密码与“智慧华中大”相同)



 

2.研究生必须完成最终学位论文归档和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予书(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的上传。

3.各类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向校图书馆上传合格的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涉密论文、暂缓上网论文除外)。

4.所有材料必须由答辩秘书提交至研究生科。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0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