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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表时间:2014-11-14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一、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于完成全院的教学任务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制定学院的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全面了解本院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改进问题的建议和实施计划。

四、负责布置教学任务,督促检查各系、课程组工作开展情况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听课、评估和定期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效果。

五、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进度计划和教师教学日历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六、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资料统计、报表填写、奖惩、日常的教务工作及教师工作量的计算、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教学档案。

七、抓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主持全院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教学研究活动和学生的见习与实习活动。

九、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完成本科教学的其他组织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