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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11-14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是本科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的管理,促进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内容

1. 学生入校注册卡片;

2. 学生课堂成绩单;

3. 学生课程补考单、补修单、重修单;

4. 本院教师开课课程的考试试卷;

5. 课程设计报告、认知实习报告;

6. 生产实习材料;

7.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

8. 毕业生历年学习成绩总表

二、 存档方式及保存期限

1. 学生入校注册卡片按班为单位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2. 学生课堂成绩单分年级、学期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3. 学生课程补考单、补修单、重修单按班级分年级、学期装订,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4. 本院教师开课课程的考试试卷,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其中,本院学生的电路理论课程试卷,按班级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5. 课程设计报告、认知实习报告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6. 生产实习材料按实习队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7.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8. 毕业生历年学习成绩总表按班级为单位装订,由负责本科生成绩的教务员按学校规定时间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三、 销毁方式

依照本办法,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由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销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务科负责落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