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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14]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电气学院2026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基本学制;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2026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6级硕博连读(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今年硕转博的同学若以硕士身份参评,硕士的材料认定时间截止在博士入学前(2026年8月31日)。
二、评选时间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参考学校相关培养规定,学生需完成前序培养方案并通过后方具备申请条件;
6.其他年级申请条件可能有所变动,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额外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二条:
1. 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等。
3. 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4. 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案例报告、软硬件产品、装备设备、方案设计、技术工艺、技术标准等工程实践成果;取得学校文科处规定的E类及以上资政服务类成果等。
5. 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四、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材料初审、系所指标分配、系所评选、党支部评议、党政联席会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及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参评同学完整详实地填写《电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气学院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科技成果、社会活动、学生工作等。
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材料包括:①纸质档材料(附件3、4),附件3需导师签署意见;②电子档材料(同上),其中请将邮件命名为“姓名_班级_国奖申请”,如“张三_博2001_国奖申请”;
(一)学生申报、导师推荐
9月1日至9月7日17:00: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系所发布的评选方案和材料要求,向所在系所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olivia@hust.edu.cn。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申请。
以下为各系所材料提交地点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系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材料提交地点 |
电机系 |
谢贤飞 |
13247182299 |
电气大楼A521 |
电力系 |
刘海云 |
15972989386 |
电气大楼A901 |
高压系 |
陈立学 |
18971593317 |
电气大楼A1003 |
应电系 |
张睿 |
13545082388 |
应电楼305 |
电工系 |
张传计 |
13297914886 |
电气大楼B419 |
聚变所 |
吴红艳 |
15171430373 |
东十五楼216 |
应磁所 |
谭萍 |
13971444269 |
电气大楼A627 |
强磁场 |
肖后秀 |
13277941597 |
电气大楼A409 |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并推荐后参加评选。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成果重复使用或其他不符合评选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二)材料初审
9月7日前后: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团队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
(三)系所指标分配
9月8日前后:学院根据各系所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数及本年度国家奖学金指标情况,分别确定各系所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若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不足等情况,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剂。指标分配结果下达各系所后,由各系所按照分配指标组织本系所评选。
(四)系所评选
9月9日至9月14日前:各系所依据本系所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组织材料初审和评分,并公布入围公开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具体初审结果及答辩安排由各系所通知。
9月15日前:入围公开答辩的候选人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奖助服务栏目完成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登陆研究生院成果系统补全个人成果信息,以便在奖励系统中选中自己的成果条件。另外还需要以附件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1)、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6),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经过导师审批、党支部审批,后续步骤院系将统一审批;
9月14日前后:各系所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并根据材料初审和答辩评审结果,确定本系所拟推荐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评审安排以各系所通知为准。
(五)党支部评议
候选人所在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8),对候选人在校表现进行鉴定。候选人应于9月15日前按照所在系所要求提交党支部鉴定表。院(系)党委具有一票否决权,经院(系)党委否决的学生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党支部鉴定表的具体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以各系所通知为准。
(六)系所结果公示及报送
9月17日至9月19日:各系所在本系所范围内公示拟推荐名单。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系所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公示无异议后,各系所于9月20日前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
(七)学院审议及公示
9月21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系所报送的拟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拟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复审。
9月22日至9月29日:学院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请各位候选人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及“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信息。
(八)学校复核审定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审议通过的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并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最终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供个人成果材料及展示材料(详见附件1、5,其中电子档提交至olivia@hust.edu.cn)
五、注意事项
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要在学院组织领导下,做好“四个一”工作,并于2027年2月1日以前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资助育人模块上传“四个一”材料(附件7),材料齐备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奖证书,“四个一”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一次分享:面向院(系)或全校学生做一次成长经验分享,将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学习和成长经验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提供活动的宣稿和照片)
(二)讲好一个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己获奖的心路历程,以图文、文字、歌曲或小视频等等;
(三)参加一项实践: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政府或企业走访实践活动,或者参加一项挂职锻炼项目;
(四)帮助一位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共同进步。
六、关于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补充说明
1.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2.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请同学们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和更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
3. 同学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填错、报错、无法使用等问题,请先行统一反馈到班长处,由班长汇总后反馈至到资助德育助理处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日
附:各年级博士前10%分数线(仅用于奖学金申请,排名数据截止9月1日定版):
22级博士 92
23级博士 91.71
24级博士 92.19
25级博士 93
排名前10%硕士名单(仅用于奖学金申请,排名数据截止9月1日定版)
24级硕士:
学号 |
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 |
M2024***61 |
95.3 |
M2024***24 |
94.61 |
M2024***54 |
94.5 |
M2024***40 |
94.32 |
M2024***28 |
94.26 |
M2024***95 |
94.26 |
M2024***37 |
94.23 |
M2024***99 |
94.22 |
M2024***71 |
94.22 |
M2024***59 |
94 |
M2024***58 |
93.95 |
M2024***78 |
93.86 |
M2024***59 |
93.86 |
M2024***68 |
93.85 |
M2024***52 |
93.83 |
M2024***62 |
93.7 |
M2024***25 |
93.68 |
M2024***61 |
93.67 |
M2024***03 |
93.65 |
M2024***35 |
93.61 |
M2024***90 |
93.43 |
M2024***42 |
93.39 |
M2024***13 |
93.35 |
M2024***38 |
93.3 |
M2024***69 |
93.3 |
M2024***86 |
93.26 |
M2024***57 |
93.24 |
M2024***89 |
93.22 |
M2024***51 |
93.22 |
M2024***37 |
93.14 |
25级硕士:
学号 |
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 |
M2025***58 |
95.68 |
M2025***63 |
95.33 |
M2025***06 |
95.33 |
M2025***63 |
95.14 |
M2025***15 |
94.94 |
M2025***36 |
94.75 |
M2025***78 |
94.53 |
M2025***70 |
94.47 |
M2025***91 |
94.47 |
M2025***66 |
94.33 |
M2025***00 |
94.29 |
M2025***08 |
94.26 |
M2025***72 |
94.25 |
M2025***31 |
93.95 |
M2025***92 |
93.77 |
M2025***84 |
93.71 |
M2025***97 |
93.6 |
M2025***30 |
93.59 |
M2025***02 |
93.53 |
M2025***56 |
93.45 |
M2025***77 |
93.43 |
M2025***01 |
93.37 |
M2025***95 |
93.36 |
M2025***65 |
93.35 |
M2025***07 |
93.33 |
M2025***21 |
93.32 |
M2025***48 |
93.3 |
M2025***84 |
93.23 |
M2025***27 |
93 |
M2025***68 |
92.95 |
M2025***87 |
9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