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s
Contact us
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全院各系所教职员工:
大型仪器设备的集中申购论证、大仪数据填报、大仪考核、制定收费标准等工作的每年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按照每年时间顺序汇总于下表中。请老师们知晓并按学院通知填报,谢谢!
具体工作列于。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说明 |
注意事项 |
1 |
12月-次年3月 |
集中申购论证 |
对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申购,全校各相关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内部论证后,实设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1, 填报材料需详细、完善,特别是申购计划表中的每一项都需要填写。 2, 公共办学经费申购大仪必须放置在共享平台。 3, 自制设备和单价超过200万元的设备,分别填写在相应的表中。 4, 单位内部需先组织专家论证,避免重复申购。 5, 学院需提交“申报书”(需签字盖章)、“申购计划表”(需盖章)的纸质版给实设处(同时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6, 学院将申购结果及时在学院资产管理群里公布,供老师们采购时使用。 7, 若有大仪未加入集中申购但又急需申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办理“科研急需大仪申购”;如果是为外单位代购或研制设备,不在学校建账,可以办理“免论证”。办理方式请参考http://ceee.hust.edu.cn/info/1134/11766.htm 。 |
2 |
4月 |
大仪数据填报 |
对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在学校大仪共享平台系统中填报上一年度使用情况。 |
1, 该系统填报数据将作为学校大仪考核、科技部大仪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使用机时、成果等都需准确、认真填写。 2, 凡在填报清单里的设备,不论什么情况(涉密、调试、维修等)都需要填写,填写后设备处会审核筛选。特别要注意,涉密设备的机组负责人需备齐相关材料,在科技部复核时可能会抽查涉密情况是否属实。 3, 填报系统中,若年使用机时低于800,就必须填写“机时未达标”原因,不用填报结束后再逐台提交情况说明。 4, 学院需提交“单位审核意见”(需签字盖章)、“填报设备明细”(首页盖章即可)两个文档的纸质版给实设处。 |
3 |
5月 |
学校年度大仪管理考核 |
对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入账不足半年的除外)所在机组及院系(中心)的年度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
1, 目前机组和单位评优是实设处根据大仪填报数据筛选。 2, 机组的评价体系仍在不断优化,除了使用机时非常重要,该机组是否在学校大仪共享平台开放、是否有预约网址及联系信息也很重要。此外,机组的使用成果(在大仪填报系统中填写)也是评价依据之一。 3, 学院的评价体系主要侧重于共享平台的建设情况(管理机制和制度、集中管理的大仪体量等)和使用效益(台均机时、对外服务收入等)。如有闲置设备也会影响考核结果。 4, 学院和机组在考核过程中不需提交材料。只有到复核评优阶段,参与评优的学院(主要复核共享平台情况)和机组需要接受专家组的现场复核。 5, 学校年度现场考核为下半年10月份左右。 |
4 |
5月下旬-6月上旬 |
设备收费 报批 |
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且尚未制定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教学科研仪器,逐台拟定收费标准。 |
1, 收费标准的单位需填写,若不填写则默认为“元/小时”。 2, 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下的设备也可制定收费标准提交报批。 3, 已制定了收费标准但需要调整的,可提交新收费标准报批,需在备注中注明“调整”。未注明“调整”的默认视为“新增”。 4, 确因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或涉密等正当理由而无法开放服务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领用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申请表》,并认真勾选“申请专用时间”。 5, 学院需提交“收费标准汇总表”和“设备专用申请表”(若有申请专用设备)的纸质版(签字盖章)给实设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实设处。 |
5 |
6-7月 |
新增资产计划报送 |
次年拟新增(或报废)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计划报送。 |
1, 凡是可能于次年购置(或报废)的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均应填报相关计划。 2, 凡在实设处组织的大仪集中申购论证中,已申报且通过论证的单价50万元及以上且此前申购人未填报教育部新增资产计划的拟购大仪,实设处将利用院系提交的论证材料统一编报计划,院系无需再次填报。但于集中论证设备之外又有次年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大仪购置计划的院系,则需补报。 3, 现在新增资产计划与采购挂钩且严格管理,次年新增计划一旦通过,就必须在次年严格执行,仅一年有效期。 4, 学院需提交“新增设备计划”、“报废设备计划”(若有)的纸质版(签字盖章)给实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实设处。
|
6 |
12月份 |
实设处《工作简报》内容 |
简报中可能列出的大仪管理相关问题 |
1, 集中申购工作中申购材料不完善、院系未充分内部论证。 2, 新增资产计划应报未报。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提前一年报计划,纳入学校次年年度预算报批。单价50万元及以上且申购人未填报教育部新增资产计划的论证通过设备,在教育部批复同意购置之前,不得启动购置。 3, 新增资产计划执行不力(指单位报送了设备新增计划且通过,但次年实际执行采购的比例不高) 4, 大仪有闲置现象,以及机时使用不达标(年机时低于800)比较突出的。 |
大仪管理工作口诀:
提前谋划 (针对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根据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情况提出新增资产计划)
适时申购 (针对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根据经费、人员、场地等条件提出申购计划)
按规采购 (根据采购中心的要求和流程办理,特别是进口免税设备采购)
严格验收 (设备需满足申购需求、性能达标,售后等服务条款齐全)
高效使用 (设备机组充分发挥大仪使用效益,促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机时和成果水平,对设备进行科学维护)
合理处置 (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可申请调拨、调剂等;当确实不再适合使用时申请报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