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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学院各位老师:
自2019年起,单价超过10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论证,从“个人分散发起”改为“院系集中发起”,也就是“院系集中申报、学校集中论证”的模式。凡是学院内部教学科研机构、共享平台、课题组、个人(含拟引进人才)于2019年~2020年有购置需求的大仪,无论经费来源,都必须经院系初审汇总后纳入本次集中申购论证(此前申购论证报告已获批的除外)。
具体内容请查询:http://leao.hust.edu.cn/info/1004/3100.htm
请各位教师根据所购买设备是否纳入共享实体平台(由双一流经费购置的必须纳入共享平台),将申购的设备填在附表2或者附表3,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同时填在附表4。
请各系所务必在3月26日前提交汇总的附表2、附表3、附表4。学院将于3月27日组织审核,集中申报。
特别提醒:
请拟购买设备的教师认真填写每台设备购置的必要性。2018年填报的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计划,有部分未通过教育部审批,其原因就是“购置必要性”一栏填写不充分。希望能避免因为购置必要性填写不充分导致上级审批不通过。
联系人:古晓艳,87540946
附件:表2. 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仪计划及必要性(表格)
表3. 非共享实体平台拟购大仪计划及必要性(表格)
表4. 单价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