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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规定, 落实消防控制室“256”制度
一、2人值守
1、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一名人员负责。
2、值班人员必须取得消防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3、值班人员认真履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按时上岗,不得脱岗,睡岗。
4、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核对《消防控制值班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未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蒋追究其责任。
二、5项制度上墙
1)消防控制室火灾状况处置程序
2)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3)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5)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三、6个记录本
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2)消防控制室交班记录
3)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4)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
5)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
6)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