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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困补

电气学院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02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教育部已下达各高校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14]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电气学院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2024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4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今年硕转博的同学若以硕士身份参评,硕士的材料认定时间截止在博士入学前(2024年8月31日),其余参评学生的成果材料认定时间截止在2024年9月27日(与增补前一致);

特别说明

1.第一次已获评人选有效;

2.二次评审追加博士名额9个、22级硕士名额7个、23级硕士名额6个;

3.秋季社会奖学金与本次追加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若有已获评秋季社会奖学金的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并获评,则需声明放弃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名额依次递补;

二、评选时间


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17日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奖励设置:博士生9人,30000元/人;22级硕士7人,20000元/人;23级硕士6人,20000元/人


(二)基本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2022级的硕士研究生、2020级的直博生、2021级的直博生、2021级的普通博士生(非直博、教育博士、工程博士),需通过中期考核后方具备申请条件;2022级的普通博士生需完成资格审查后方具备申请条件;


6.其他年级申请条件可能有所变动,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3.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工程技术、工艺、行业应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工程实践成果,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5.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四、评选程序


国家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材料初审、党支部评议、党政联席会审议、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及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参评同学完整详实地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评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博士\硕士)》(附件3-1、3-2)、《电气学院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汇总》(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科技成果、社会活动、学生工作等,按照自评表中所列项目进行排序,并将日期、作者、获奖人用红笔圈出示意。

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材料包括:①纸质档材料附件1、3、4),附件1、3需导师签署意见;电子档材料(同上),其中请将邮件命名为“姓名_班级_国奖”,如“张三_博2101_国奖”;

(一)学生申报、导师推荐。

114日:各参评人于114日下午16前交纸质材料至电气大楼A213研工组办公室德育助理处,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seeegs@hust.edu.cn,逾期未提交材料(包括仅提交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请。

(二)材料初审

115-117日前后: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团队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不超过1:1.3的比例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之后会通过年级群等渠道进行公布;

118日:候选人请于118日晚上19:00前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平台”yjsjz.hust.edu.cn 在奖助服务栏目完成在线申请,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6)、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8),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分别进行在线审核。经过导师审批、党支部审批,后续步骤院系将统一审批;

(三)党支部评议:

1110日:对于支部内的国奖候选人,党支部应当召开支委会,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10),对党支部内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鉴定,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有一票否决权,院党委否决的学生不得提交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各班党支部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档鉴定表(附件2一人一份)于1110日下午16点前送至电气大楼A213研工组办公室德育助理处;

111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

(四)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

学院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注:各位候选人在此期间请登录“研究生奖助综合平台”查看公示名单)。

(五)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

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六)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最终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供个人成果材料及展示材料(详见附件6、7,其中电子档提交至seeegs@hust.edu.cn)。


五、注意事项

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要在学院组织领导下,做好“四个一”工作,并于20241215日之前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资助育人模块传“四个一”材料(附件9),材料齐备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奖证书,“四个一”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一次分享:面向院(系)或全校学生做一次成长经验分享,将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学习和成长经验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提供活动的宣稿和照片)


(二)讲好一个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己获奖的心路历程,以图文、文字、歌曲或小视频等等;


(三)参加一项实践: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政府或企业走访实践活动,或者参加一项挂职锻炼项目;


(四)帮助一位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共同进步。



六、关于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的补充说明


1.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2.因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将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成果系统读取个人荣誉、科研成果、参与集体活动情况,为方便各种奖学金和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请同学们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和更新(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

3.同学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填错、报错、无法使用等问题,请先行统一反馈到班长处,由班长汇总后反馈至到资助德育助理处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日


附:排名前10%硕/博士研究生名单及分数线(仅用于奖学金申请,排名数据截止9月19日定版)

22级硕士:

学号

学位课加权

平均成绩

 




M202****00

95.09



M202****13

94.61



M202****58

94.11



M202****06

94.04



M202****54

93.92



M202****96

93.83



M202****79

93.74



M202****51

93.72



M202****46

93.63



M202****43

93.57



M202****86

93.57



M202****51

93.53



M202****92

93.48



M202****12

93.48



M202****54

93.45



M202****11

93.45



M202****56

93.43



M202****59

93.43



M202****10

93.39



M202****88

93.35



M202****89

93.35



M202****71

93.35



M202****46

93.26



M202****20

93.09



M202****30

93



M202****12

92.96








23级硕士

学号

学位课加
权平均成绩

 




M202****17

95.57



M202****78

94.96



M202****46

94.91



M202****62

94.78



M202****54

94.36



M202****28

94.3



M202****45

94.26



M202****29

94.17



M202****93

93.91



M202****30

93.78



M202****16

93.74



M202****34

93.68



M202****34

93.53



M202****39

93.52



M202****08

93.48



M202****77

93.38



M202****81

93.27



M202****43

93.23



M202****32

93.17



M202****00

93.13



M202****79

93.05



M202****28

93.02



M202****94

93



M202****68

92.95



M202****10

92.95



M202****84

92.75



M202****40

92.69



M202****70

92.68



M202****06

92.45



M202****67

92.42








各年级博士前10%分数线

20级博士 92.5

21级博士 92.13

22级博士 92

23级博士 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