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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严格遵守中秋国庆期间的纪律要求

发表时间:2017-09-28 作者: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临近,根据学校纪委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提醒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过节,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请各位党员和师生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

一、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严明纪律要求

要始终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处抓、往实处做。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营造遵规守纪的节日氛围。要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开会动员、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各党支部书记、系所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学校和学院开展的警示教育,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当好表率,又要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广大党员要把纪律规矩印刻于心、落实于行,严格执行节庆期间“九个严禁”。

三、学校纪委将严格执纪问责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性变异“四风”,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