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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5-28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附件是上级《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欲交纳特殊党费的同志可与学院办公室联系交纳。

学院党总支

2008525

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类型:党务 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5-23 9:2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央组织部于518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原文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基层党组织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根据通知精神,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的,组织部将直接上交中央组织部;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党费的,组织部将上交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代转中央组织部。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收到的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汇总后交至组织部特殊党费专门账户,并将上交特殊党费的党员基本信息(姓名、金额、所在部门、联系方式)制成电子表格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hust.edu.cn
  校党委组织部特殊党费专门账户:
  户
  帐 466991901880288741
  开户行 中国银行武汉市喻园分理处

  附件: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08
521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组电明字【2008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地方的可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在京机关单位、中管企业的,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后,通过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交中央组织部,也可由所在单位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
  2.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帐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请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10-5858678958588892
  传真电话:010-58586892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08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