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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专业技术(含工人技师)和十三级空缺岗位
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09年全校专业技术岗位(含工人技师)和十三级空缺岗位聘任工作,现对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本次聘任对象:人事关系在学校或目前以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方式进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申报高一级职务和岗位者。
二、提交材料时间
申报高一级岗位人员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三、提交材料要求(相关表格见附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聘任材料要求
1.专任教师系列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相应的《业务成果统计表》一份,《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一份;
③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业务成果:
⑴ 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
⑵ 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到账证明先到学院科研科办理,再按课题性质到科发院、财务处或科发院盖章;
⑶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⑷ 任课课表,需教务处盖章;
⑸ 指导研究生详细情况证明,需研究生院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班合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
④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一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班合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
③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相应的《业务成果统计表》一份,《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一份。
②《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一份;
③ 任现职以来业务成果:
⑴ 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
⑵ 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到账证明先到学院科研科办理,再按课题性质到科发院、财务处或科发院盖章;
⑶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⑷ 课表,需教务处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
④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2)申报中级及以下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
②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带回)
③ 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3.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技师岗位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业务成果统计表》各一份及技师资格证书等其他反映业务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十三级空缺岗位聘任材料
1.申报二、三级岗位的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一份,《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一份,《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一份,及所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一份,《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一份,及所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有关说明
1.所有期刊论文认定按校人〔2008〕28号文件执行。其中期刊分A-G类目前仅适用于专任教师聘任(部分学科教师除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建规学院、工业设计专业和外语学院小语种教师的期刊论文不细分类,仍按权威期刊、核心期刊、正式期刊,因此也不存在论文折算问题。
2.年限、业务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
3. 所有申报表及业绩统计表均需提供电子版,请按要求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学院办公室李群老师。
4. 所有申报高级岗位人员评审费交学院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交主校区财务处南三片。
联 系 人:李 群
联系方式:87546583,13986210544,liqunhust@163.com
联系地点:西九楼一楼学院办公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