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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电气学院2012年聘期考核通知及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2-07-02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2008年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第二轮聘任合同,至2012731,部分教师聘任合同已经或即将到期。20127月已对合同期满的部分教师(主要为讲师)进行了聘期考核,现拟对截止2012731合同期满的其余教师(30位教授和54位副教授)进行聘期考核。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制定了电气学院2012年聘期考核工作方案(附后)。

请参加此次聘期考核的教师到各系所领取学院聘期考核文件纸质版,于74日前向系所提交考核表(16开打印)及相关业绩材料证明,请系所认真审核,并汇总填写《电气学院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及下一聘期意见(系所主任书记签字确认),于76日之前将教师填写的考核表、业绩证明材料和《电气学院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学院办公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272

电气学院2012年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考核实施细则》(校人【200835号)文件要求,需对2012731日合同即将期满的教师(主要为副教授和教授)进行聘期考核。为做好下一轮聘任合同签订工作,特制定电气学院2012年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08年与学校签订第二轮教师聘任合同,截至2012731合同期满的本校受聘教师。

二、 聘期考核内容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考核实施细则》(校人【200835号)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08年新一轮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实施方案》(院【200817号)的相关规定,对参加考核的教师在200881日至2012731日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成果进行考核。

三、聘期考核基本程序

1. 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师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表中所填成果均为聘期内完成和取得的,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 系所审核及考核。各系所负责对参加考核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系所全体教职工参加个人述职,并结合聘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系所考核后汇总填写《电气学院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及下一聘期意见,系所主任书记签字确认。

3. 材料展示及学院审核。系所将所有材料汇总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将所有参加聘期考核教师的材料在院内进行展示,并审核教师考核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4. 院系复核。学院聘任组结合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根据系所考核意见,审阅被考核对象材料,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评价,决定聘期考核等次,并对同岗位人员进行排序给出位置值。聘期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考核结果填写在《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中。

5. 根据考核结果,学院聘任组对被考核教师下一轮聘任提出意见。

6. 反馈考核结果。聘任组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教师。

7. 根据考核材料,学院填写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教师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报校聘办备案。

8. 校聘办复核,并将教师所填《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着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

2.学院成立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组负责聘期考核工作,主要由学院教师聘任组成员组成。系所考核述职时须各系所全体教职工参加。

3.聘期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4.考核结果的确定:原则上对未达到《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考核实施细则》(校人〔200835号)及《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08年新一轮教师岗位考核与聘任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和相应岗位学术业绩要求的教师,聘期考核不做合格认定。

5.对从事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在考核时应着重考核其承担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

6.对聘期内已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仍按原岗位聘任合同进行考核。

72006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已参加过教师首聘期考核的,本次不再进行考核。

8.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各单位需提交书面报告写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有短聘、低聘或不聘三种。

9.学校成立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督导小组参与院系开展考核工作。督导小组主要配合、指导各院系开展考核工作,及时沟通、解决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时间安排

  174日,个人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给系所。

2746日,系所审核材料并提出建议考核意见。

376,系所上报考核表、业绩证明材料和考核结果。

4. 7月6—12日,学院审核并公示材料。

5. 7月12-13日,学院聘任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结果。

6713,将下列材料报校聘办,审核通过后送档案馆:

1)个人填报的《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一式一份,请用16K纸打印)

2)学院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此次考核工作整体情况、程序、结果及不合格人员的具体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等)一份;

3)《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