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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二O一二年教师节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请各单位推荐“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认真做好二O一二年教师节评奖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候选人1至2位,于6月12日(周二)18:00前报学院办公室。
附: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伯乐奖”
近几年来,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甘于奉献,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德高尚、甘当人梯,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上。
2.为学校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3. 关爱学生,直接培养的学生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国际或国内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极高荣誉者。
(二)"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工作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高质量的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实践中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声望。
2.治学态度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对学生言传身教,在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且获得较大的创新性成果,或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学校建设、管理、为社会及师生员工服务等方面甘于奉献、热心服务、注重育人,做出突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