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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
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提交材料时间
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 教师系列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教师高级岗位业绩一览表》,申报教授岗位及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者需提供30份,正常申报副教授岗位者只提供1份;
③《申请教授(副教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
④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检索证明(近五年的)、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复印件、到账经费证明(由学院统一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个人不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任课课表(需教务科审核后签字盖章)、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需研究生科审核后签字盖章)和教学评价情况(由学院统一在申报表上填写)等相关材料各1份;
⑤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 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业绩一览表》20份;
③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1份;
④ 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检索证明(近五年发表论文)、承担课题批准件复印件、到账经费证明(学院统一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个人不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任课课表(教务科审核后签字盖章)等材料各1份;
⑤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
3. 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技师岗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1份(16K纸);
②《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20份;
③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1套。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1份,16K纸;
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1份;
③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 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1份,16K纸;
②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四、有关说明
1. 任职年限、学术成果等统计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有关程序、条件等参照2010年执行。
2.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和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业务条件必须满足学校文件规定的条件。
3. 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交(原件材料另装),封面请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4. 提交的所有表格均需提交电子版,请按要求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群
联系方式:87556583, liqunhust@163.com
联系地点:学院办公室西二楼201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 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