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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0-20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根据下列文件精神申报各层次人才项目,申报材料交至西二楼201室,截止时间1024日。

联系人:李群 87556583liqunhust@163.com

电气学院办公室

2011.10.19

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社函【2011502号《关于开展2011年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的申报工作,入选者可获得省专项资金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项目资助、访问学者资助和学术交流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分为小额资助和大额资助。小额资助额度为1-2万元,大额资助为3万元以上。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选拔范围涵盖突出具有战略意义,决定湖北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研究、光电信息、低碳环保、生命工程等重点学科和重点领域。今年湖北省在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中启动“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主要针对35岁左右青年骨干人才。对入选计划的人选实行三年的培养周期,培养期内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选拔条件:人选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选年龄在35岁左右(不超过40周岁)。

已入选“工程”第二层次的人选,近年来取得了新的科研成果,符合“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条件的,可申报“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三、选拔程序:

“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采取个人申报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经院、系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学校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人选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材料:

院系填写《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2份;

个人填写《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6份;个人业绩材料2份;各种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复印件2份。

相关表格和填报要求见附件,请不要改变表格样式,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

2、材料报送人事处截止时间:20111024日。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