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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电气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09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电气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学院近期将对20121231日首聘期合同到期的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完成下一聘期的续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1、考核范围:2012年下半年首聘合同到期的教职员工;

2、考核内容:以首聘期合同明确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对被考核人业务水平与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专任教师填写附件1及附件2,非专任教师附件3及附件4,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

2、系所审核:系所审核考核表及一览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3、系所考核:组织述职、测评,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系所成立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由系所党政班子成员及正教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系所考核由系所主任或者党支部书记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准备汇报PPT,进行自我总结陈述,每人限定20分钟以内。

2)测评:专任教师无此环节,非专任教师述职结束后,需进行民意测评。测评人员由系所全体教职工组成,测评时,需填写附件5

3)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各系所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测评的情况,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填写在考核情况一览表中。(注:考核对象未达到聘用合同要求,系所仍拟继续聘用,需另附纸质版个人说明,并由系所主任、书记签署意见)

4、学院考核:学院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聘任组成员组成。聘任组结合系所民意测评及考核情况,讨论并投票确定正式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

5、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三、填写第二聘期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书

确定续聘的人员,需填写第二聘期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书,聘期目标原则不低于学校对当年新进人员的标准。

四、日程安排

11116(周五)前完成个人自评,并将考核表、一览表和成果证明材料交各系所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

21123(周五)前完成系所审核及考核工作,系所考核结束后,将个人考核表、考核情况一览表、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始测评表汇总后交至学院办公室,并将个人考核表及考核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发至rsceee@163.com

31127(周二)前完成学院考核工作,公示考核结果并将其及续聘意见反馈给各系所和个人。

41130(周五)之前,填写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系所审核签字后,以系所为单位汇总交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专任教师)》

2、《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专任教师)》

3、《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非专任教师)》

4、《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非专任教师)》

5、《非专任教师人员聘期考核测评表》

6、《专任教师第二聘期岗位职责与聘期工作任务书》

7、《非专任教师第二聘期岗位职责与聘期工作任务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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