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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拟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空岗聘任及十三级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材料
1、专任教师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附件1)1份;
② 任课课表(需学院教务科审核后盖章)、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论文被SCI等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无需个人提供,学院统一准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③ 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附件1)1份;
② 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2)1份;
② 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附件3)1份;
③ 任课课表(需学院教务科审核后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等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无需个人提供,学院统一准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④ 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2)申报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2)1份;
② 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二)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附件4)1份;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附件5)1份;
(3)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1套。
2、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附件6)1份。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文件规定,“教学科研并重岗和教学岗青年教师首次晋升高级岗位时须参加过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针对近两年有公派出国经历(含单位公派)并按期回国及尚在首聘期前三年的申报人员本年度申报可不作此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规定》(校人【2008】27号)的要求。
3、教学型高级岗位的聘任按照《关于印发<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和《关于教学岗教师聘任条件的补充说明》(2013年12月10日教务处发布)的有关规定和以下有关说明执行:
(1)教学型教授岗位从严控制,原则上设置在承担全校通识教育基础课程以及工程制图、模拟电子技术、电路理论、力学基础课程(包括流体力学、理论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等)、系统解剖学等公认量大面广的学科大类基础课程的教学单位。
(2)申请教学型高级岗位人员应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特别是本科教学一线,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突出的教学能力;承担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秀,影响面大,深受学生喜欢,为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
(3)“高水平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包括SCI、SSCI、EI收录的教学研究类论文。
4、实验技术系列中科研实验人员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岗位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可参照《关于印发<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关于理工医管类科研型相应高级岗位的相关申报条件执行。
5、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6、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分装档案袋上报(原件材料在核对时另带),封面注明单位、申报人、申报系列、申报岗位(详见“空岗聘任申报材料封面式样”)(附件7)。
7、申报表及业绩成果统计表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上交申报材料时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
8、申报人员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请先行联系所在单位的主任/书记填写2016年空岗聘任摸底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此邮箱rsceee@163.com。
联 系 人:李群 郝琳 联系方式:87556583,rsceee@163.com
办公地点:西二楼201室
电气学院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