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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党员和师生:
清明节将至,请您在假日期间缅怀先辈、踏青访友时,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避免法律纷争,特别提醒您要注意用火安全、交通安全。
清明三天假,守法第一条。请您积极参与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度过一个平安顺遂的假日。
附件:电气学院师生遵纪守法常识学习资料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纪委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电气学院师生遵纪守法常识学习资料
1、失火罪。由于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在祭祀烧纸时,要注意防止火星蔓延,以免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尽量使用低碳祭扫等安全方式缅怀先辈。
2、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在饮酒后,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3、饮酒驾驶。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的驾驶行为),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交通肇事罪。假日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切勿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否则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5、寻衅滋事罪。亲朋聚会本是好事,但饮酒后容易冲动,切勿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否则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6、故意伤害罪。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因一时冲动,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劝酒的责任。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否则,有可能会承担以下责任:
⑴ 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对方饮酒者,要承担由劝酒引起的一切责任。
⑵ 明知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清醒酒友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醉酒者一旦出事清醒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⑶ 酒后驾车未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⑷ 宴会的主人应当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安全,醉酒者一旦出现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