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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中心主任在学院教学委员会指导下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一、负责组织制定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年度建设和经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学校、学院制定的实验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制定实验教学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协调其工作。
四、做好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申购审核工作,努力做到合理开支各项经费,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
五、组织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实验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 组织好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
七、 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0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