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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密切教与学的关系,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实行课
一、 实施课
1、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职责。设置课
2、 课程是教学的基本单元。设置课
二、 课
1、 对主要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实践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可以按课程设置课
2、 按课
3、 拟设课
三、 课
1、 负责课程教学组织工作。课
2、 负责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课
3、 组织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注重教学成果的总结。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水平,保障课程教学质量。
四、 课
1、 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 具有高级教学职称的在岗教师。
3、 教学工作量满足其技术职称岗位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的要求。
4、 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5年以上,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门课程学时数的50%,教学效果优良。
五、 课
学院将在学校有
六、 课
1、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需要聘任课
2、 教师自由申报,填写《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课
3、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和评议申报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4、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决定拟聘任人选。
5、 拟聘任人选在学院内部公示两周,无异议者即被聘为课
七、 课
1、 学院每年对课
(1) 违反学校、学院相关纪律者;
(2) 发生教学事故者;
(3) 教学效果综合评价未能达到优秀者;
(4) 学院年度考核未达合格者;
(5) 未有效履行职责者。
2、 就以下几个方面对课
(1) 该课程的教学运行情况
l 教学相关的运行记录,如教学日历、考试试卷及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调课率等;
l 课
l 本门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2) 该课程的课程建设情况
l 教材编写与修订;
l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l 其他课程建设事项。
3、 课
八、 课程组长
1、 实行课
2、 学院对课程组长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额度根据学院的财务状况,在学院年度津贴分配办法中决定。
3、 对课程组长的考核与更换,参照上述第七条执行。
九、 其他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办法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4年1月
附件一、拟设置课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电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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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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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子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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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电子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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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测试技术(基础、实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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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理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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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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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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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控制综合实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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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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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学 | |
专业核心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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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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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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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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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拖动与控制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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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装置设计原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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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装置与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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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自动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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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 |
组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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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知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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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实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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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课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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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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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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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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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 考核情况 |
年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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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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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的 任课情况 |
年 |
1 |
2 |
3 |
4 |
5 | ||||||
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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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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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课程相关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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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计划 |
申报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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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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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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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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