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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是本科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的管理,促进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本科生成绩、学籍档案内容
1. 学生入校注册卡片;
2. 学生课堂成绩单;
3. 学生课程补考单、补修单、重修单;
4. 本院教师开课课程的考试试卷;
5. 课程设计报告、认知实习报告;
6. 生产实习材料;
7.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
8. 毕业生历年学习成绩总表
二、 存档方式及保存期限
1. 学生入校注册卡片按班为单位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2. 学生课堂成绩单分年级、学期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3. 学生课程补考单、补修单、重修单按班级分年级、学期装订,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4. 本院教师开课课程的考试试卷,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其中,本院学生的电路理论课程试卷,按班级装订,由学院长期保存。
5. 课程设计报告、认知实习报告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6. 生产实习材料按实习队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7.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按班级归档,由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两年后。
8. 毕业生历年学习成绩总表按班级为单位装订,由负责本科生成绩的教务员按学校规定时间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三、 销毁方式
依照本办法,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由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销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务科负责落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