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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主要面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卓越计划实验班”学生和学习特优生(以下简称优秀本科生),实行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学业导师的辅导,以科研训练项目为载体,以三方《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学生、学业导师和学院三方)为形式来推动学生科研创新。
第一章 导师的遴选、聘任和职责
第一条 导师聘任方式。优秀本科生的学业导师实行选聘制与聘任制相结合的学业导师遴选机制。
第二条 导师的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或者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和研究生培养经验,主持和承担有正在运行的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第三条 导师的选聘。
1.优秀本科生导师由满足聘任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院遴选,经学院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进入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库。
2. 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且能为优秀本科生提供海外学习和科学研究、国际交流条件的导师可优先进入优秀本科生导师库。
3.优秀本科生与导师库中教师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培养关系,签订三方《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
4.优秀本科生导师如因特殊原因在聘期内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学院安排其他教师接任导师。
第四条 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为保证学业导师的育人质量,原则上每名学业导师每届最多指导2名学生,指导学生总人数不超过4人。
第五条 导师任期。学业导师需承担学生本科学习期间的科研训练指导工作,任期为四年。
第六条 导师工作量认定。
1.学业导师指导优秀本科生可等效为本科课堂教学学时,每个学生每学年的指导工作量相当于16个教学标准学时。
2.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所完成的研究成果视为学业导师与所指导学生的共同成绩,学院将根据年度《校内综合津贴分配方案》对学业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导师的职责。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2.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3.指导学生掌握文献调研、理论分析、设计、仿真、实验、科技文献写作和学术交流的辅助工具和基本方法。
4.每学期为优秀本科生群体做专业发展现状、研究热点和研究能力培养相关的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5.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提高。
6.导师在每学期初,根据师生双方的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可以通过单独交流和组织研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
7.原则上要求导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研究中的问题,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8.导师的实验室应根据优秀本科生的申请情况,每学期接收不少于1名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学习,并提供相应的指导。
9.导师应为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关的实验条件,并定期督促和指导学生按照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
10. 导师和学生如实填写《优秀本科生导师联系记录表》,并在学期末由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打分,写出书面评语,作为对导师和学生考核的依据。
11.导师应积极参与优秀本科生的研究进展汇报、研讨交流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和指导、奖励和成果评审等学术交流活动。
12.导师应积极鼓励并推荐学生出国参与国际化交流,并为每个学生提供不少于1次的国际化交流机会,包括出国进行短期访问学习、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和参与国际联合研究。
第八条 导师工作考核。导师考核由学院负责实施。主要考核导师是否履行导师职责,以及指导效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暂停招收优秀本科生资格1年。导师工作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进修提高、先进评选等方面予以考虑。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卓越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科研训练计划:大一、大二学年上学期必须参加优秀本科生导师的专题讲座和电工电子科技创新中心开设的实践培训课程。特优生在获得资格后,可选择参加该阶段的培养过程。
第十条 在大一第二学期和大二第一学期,学生在感兴趣的导师实验室轮转学习,加深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以及科学研究的过程与方法的理解。
1.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每人选择不少于2个导师的实验室轮转学习。在每个实验室见习不少于1个月,与实验室负责导师当面交流不少于2次,并如实填写《优秀本科生导师联系记录表》。
2.学生在导师实验室轮转见习期间,导师应给学生提供实验室参观、参加实验室研讨的机会。在满足安全规定的条件下,导师应为学生提供观摩实验研究的机会。
3.学生应利用空余时间主动到导师的实验室进行见习,主动参与实验室的科研活动,自主学习、深入理解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基础知识以及科学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4.在学期末学生针对本学期的实验室轮转见习情况,撰写实验室轮转学习报告,并汇报实验室轮转见习的收获,作为本学期的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卓越班学生在大一下学期末必须在优秀大学生导师库中选择导师(特优生在获得资格后即可选择并确定导师,不受该时间限制),签订《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开展科研训练项目的研究工作。学生与学业导师签署科研任务书之后,一年内不得更换科研训练项目和学业导师。
第十二条 优秀本科生在大三上学期末(第五学期末)有一次选择更换导师,重新签订《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的机会。
第十三条 学生应根据《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与导师协商制定每学期的研究计划,并上报学院存档。学生每学期中期和末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进展汇报交流会,接受学院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学生进入学业导师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主动与导师保持联系,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尤其在科研训练和专业技能实践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第十五条 学生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主动向学业导师汇报项目进程,寻求师长的指导。
第十六条 导师在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打分和书面评语将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将在本学年内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
第十七条 学生应以提高自主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科研水平为目的,建立正确的学术观念,杜绝学术腐败。
第三章 优秀本科生导师制的执行过程
第十八条 优秀本科生导师制的执行过程与主要工作内容:
时间 |
工作内容 |
第 一 学 期 |
1. 宣传: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 |
2. 导师遴选:学院根据导师的个人申请,遴选聘任优秀本科生导师,并颁发聘书,建立优秀本科生导师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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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定集中培养计划:第一学期至第三学期为集中培养阶段,由学院组织导师开设适合于新生的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集体培养,并制定集中培养计划。专题内容包括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研究领域的介绍、国际知名大学和电气工程领域研究现状介绍、文献检索与分析、科学研究方法与工具、科技文献写作与学术交流等。在该阶段学生可主动与感兴趣的导师联系,寻求导师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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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培养:根据制定的第一学期集中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培训。第一学期的培养重点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研究领域的介绍、文献检索与分析等。导师在专题讲座中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领域进行调研,撰写该领域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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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考核:在学期末学生针对本学期的学习和调研情况进行汇报,学院邀请部分导师对学生本学期的学习和调研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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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制定下学期实验室轮转学习计划:学生主动联系感兴趣的导师,制定下学期实验室轮转学习计划,每个实验室的学习时间不少于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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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 三 学 期 |
1. 培养:根据制定的第二和三学期集中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培训。第二学期的培养重点为学科前沿与发展介绍、国际知名大学和电气工程领域研究现状介绍、科技文献写作与学术交流等。导师在专题讲座中引导学生选择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撰写调研分析报告。第三学期的培养重点为科学研究工具等。导师在专题讲座中引导学生用科学研究方法与工具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撰写研究报告。 |
2. 选定导师:在第二学期末,卓越班学生选择并确定导师(特优生在获得资格后即可选择并确定导师,不受该时间限制),学生、导师和学院签署三方《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开始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科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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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验室轮转学习:学生应利用空余时间到学院的实验室学习,主动参与实验室的科研活动,与实验室负责导师当面交流不少于2次,并如实填写《优秀本科生导师联系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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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核: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学生针对本学期的实验室轮转学习和研究情况进行汇报,学院邀请部分导师对学生本学期的学习和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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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 八 学 期 |
1. 科学研究: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至少承担或参与一个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实际承担项目研究中的具体工作,如调研、理论分析、设计、仿真和实验等。 |
2. 考核: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学生应撰写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并针对本学期的研究进展进行汇报,学院邀请部分导师对学生本学期的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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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化交流:在此期间,导师应为每个学生提供不少于1次的国际化交流机会,包括出国进行短期访问学习、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和参与国际联合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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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导师更换:在第五学期末,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导师的机会。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学院审批。学生更换导师后,需重新签署三方《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 |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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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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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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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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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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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不少于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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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内容(分条详细列写,不少于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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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目标(分条列写,不少于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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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第1项必填,第2,3,4项至少选填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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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研究报告 份(必须包含前述项目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规划的内容),主题如下:
2.撰写研究论文 篇(如果论文未录用或发表,需要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认定满足优秀本科生培养要求),主题如下:
3.撰写专利说明书 份(如果专利未授权,需要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认定满足优秀本科生培养要求),主题如下:
4.其它成果(需要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和认定满足优秀本科生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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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计划(按时间阶段分条列写,不少于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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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过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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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研训练项目执行过程中,导师与学生共同承诺: 1.导师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和项目研讨不少于1次/月; 2.导师认真指导学生项目研究,为学生的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项目执行计划,认真完成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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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电气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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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本科生导师联系记录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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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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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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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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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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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内容纪要(不少于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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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优秀本科生导师信息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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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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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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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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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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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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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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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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